【导语】:南京购买商品房、购买二手房(含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网上办理等。
南京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2类情况:购买商品房提取、购买二手房(含公有住房)提取。
南京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
1、 柜面办理 。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 网上办理 。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商品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需按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预售商品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5、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办理要件:
1、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2、首付款增值税发票;
3、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南京购买二手房(含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方式:
1、 柜面办理 。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 网上办理 。在南京市主城区购买二手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需按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办理条件:
1、职工在户籍地或工作地购买拥有产权的二手房,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4、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予提取。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予提取;
6、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
7、若购买的房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开具之日前一年内已发生产权变动并被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予提取。
办理要件:
1、《不动产权证书》;
2、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3、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增值税发票;
4、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5、身份证;
6、缴存银行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