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户一致”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等。
一、“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具有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明)一致的、在学区范围且符合入学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为:
1.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
2.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
3.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直系亲属指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血缘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二、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对户籍、住址分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三、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在小店区居住、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区)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校入学;确需在小店区小学入学的,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四、本区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
1.集体户口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学校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方法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2.集体户口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统一安排、分步进行、确保入学”的原则。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现住址(以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中“房屋地址”为准)到对口指定学校报名,不得择校。因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动性较强,无法准确统计,学区一律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公共缓冲区,超过招生计划时此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或中心校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
六、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小店区居住、在六城区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小店区入学的,参照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
七、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
1.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驻并部队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小店区建成区人口多、学校少、学校分布不均、学生学位严重不足,区教育局将根据公办学校的资源配置状况和适龄儿童的分布及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小店街道中心校、平阳街道中心校、黄陵街道中心校、坞城街道中心校、西温庄乡中心校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量较多,由各中心校指定地点进行信息审核并统筹安排入学。
2.如报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超过学校实际接收能力,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指定学校入学。
3.当相近几所学校生源不均,区教育局可从实际出发,对该区域内学生进行适当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