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注册资金变更,所需要的材料有:《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公司权力机构就变更、登记的事项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原件提交商务部门)等。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审批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提交工商部门)
指引:申请人应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指注册手续。
3、公司权力机构就变更、登记的事项依法作出的决议(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
4、公司投资各方签署的合同修改协议(原件提交商务部门)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提交工商部门)指引: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外资股份有限公司。
7、刊登减资公告的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原件2份,提交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原件提交商务部门)
9、原批准证书(正本原件,提交商务部门)
10、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交商务部门;正、副本原件,提交工商部门)
11、注册资本是否到位的证明(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等,提交商务部门)
12、与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的说明文件和批准文件(提交商务部门)
13、其它有关文件(商务部门和工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