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台湾通行证需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现场填写),白底彩色近照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台湾通行证需带: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现场填写)。
2、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建议到出入境现场拍摄)。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满16周岁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如无身份证需带上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须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代办的,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5、已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提交证件原件。
6、单位意见。
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持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7、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1)应邀前往台湾的,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 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
(2)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经济局 “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
8、换发证件的,提交原持有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损毁的,提交证件损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