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A卡(普通卡)以出租方式向社会发行,办卡人租用普通卡时无需出示任何证件。普通卡分非记名与记名2种,非记名普通卡不挂失,租用时无需出示任何证件;记名普通卡可挂失。每张预收取租金15元,月租金0.5元,退卡时按月扣除,在使用30个月后,卡片归持卡人所有。
发放范围
A卡(普通卡)以 出租方式 向社会发行,办卡人租用普通卡时无需出示任何证件。
普通卡分非记名与记名2种,非记名普通卡不挂失,租用时无需出示任何证件;记名普通卡可挂失。
办理费用
每张预收取租金 15元 ,月租金0.5元,退卡时按月扣除,在使用30个月后,卡片归持卡人所有。
适用范围
1、公共交通适用范围:适用于哈尔滨市所有启用城市通IC卡收费系统的公交车(船),地铁及出租汽车。
2、其他行业适用范围:适用于安装了城市通IC卡系统消费机具的其他场所。
消费规则
1.对持卡消费乘客乘坐市区 公共汽车、电车和轮渡船执行9折票价 。
2.持卡在公共交通以外的其他行业消费时,执行城市通IC卡系统应用单位规定的消费规则。
3.以支票支付方式集体办理卡片租用业务的,应到哈尔滨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南岗区中宣街20-4号), 提前5个工作日 递交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