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不能,2018年7月1日开始高速公路开具的纸质发票将不再抵扣进项税,7月1日后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抵扣的是增值税。
不能,2018年7月1日开始高速公路开具的纸质发票将不再抵扣进项税,7月1日后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抵扣的是增值税。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