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合肥社保局2020年7月的最新信息,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下限为:3017.01。参保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020年7月30日,根据合肥社保局信息,2020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下限为:3017.01。参保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来源:12345政府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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