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据成都高新发布的《成都高新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细则》,2019年8月31前(含)年满6周岁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儿童,已办理缓学的,享受今年招生入学对象同等入学政策;未办理缓学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小学一年级入学
招生入学对象
【 公办小学 】
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年满6周岁的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其他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儿童,可向社会事业局申请缓学。
【 民办小学 】
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年满6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信息采集
申请在成都高新区就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均须于5月11日—22日进行个人信息采集。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须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s://xr.cdzk.org/),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填写。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等优抚对象子女、双集体户子女及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的,到社会事业局进行信息采集。
符合条件的在蓉居住务工流动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于5月1日—29日在“成都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资料审核
成都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成都高新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于6月1日—5日到社会事业局公告的指定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
网上报名
自愿就读成都高新区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5日—18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s://xr.cdzk.org/),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划重点★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所区内或区外民办小学的志愿。
特别提示:
▶ 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可对已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作修改。
▶ 所有民办学校均纳入网报系统。学校不得另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任何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组织录取
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本区民办小学学位随机派位工作,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
划重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仍按公办小学入学办法入学。
学位确定
【公办小学】
划重点★
学校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划片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
个别学位紧张的小学,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在校就读,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
这些适龄儿童这样安排>
▶ 2019年8月31前(含)年满6周岁的成都高新区户籍儿童,已办理缓学的,享受今年招生入学对象同等入学政策;未办理缓学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在开学前向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 民办小学 】
划重点★
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于6月29日—30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的最终确认。
这些适龄儿童这样安排>
▶ 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默认为公办学位。
▶ 已确认民办小学学位但又放弃的适龄儿童,须于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向社会事业局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的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公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划重点★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成都高新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办理入学报到。
来源:高新区政府官网( http://www.cdht.gov.cn/cdhtz/c143045/2020-05/28/8625e353b43d49668f69f197361a206a/files/d3648c6153f54ed0a85b4f1927c7fcad.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