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申请,在审核人员审核完成后判定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再进行后续操作。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申请。参保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二步
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时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参保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参保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标准的,不予受理,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由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填写《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需补资料通知单》交参保人签字确认后交一联参保人按要求补充材料。
第三步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批复。
第四步
决定。参保人符合法定资格、标准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通过,出具《工伤待遇支付决定(1-4级)》或《工伤待遇支付决定(5-10级)》或《工伤待遇支付决定(因工死亡)》交参保人;参保人不符合法定资格、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退单通知书》交参保人;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东莞市社会保险待遇申领需补资料通知单》交参保人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