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护照加注需要提供护照及复印件还有需要加注的事项证明材料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镇街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材料
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 现场办理
注:65岁以上老人办理本人出入境业务的,可不经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其他除了急事急办的,都必须先预约。
1.申请。申请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镇街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决定,在4个工作日内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
(2) 网上预约
1.申请,申请人通过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 或政府服务热线提出办事预约申请的,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或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叫号机按预约时段取号,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办理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顺序号排队等候办,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告知不予受理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加盖实施机关印章。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领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