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96元。满足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低于410元/月,城市户口低于546元/月)等条件可以申请低保。
一、重庆江北区低保标准
江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96元。
二、申请条件
持有重庆市户口的居民,申请获得低保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一是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户口低于410元/月,城市户口低于546元/月);
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家庭财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船舶、房屋、债权、其他财产。
三是家庭消费支出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三、 如何计算申请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
城市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按申请人提出申请前一个月核定的家庭总收入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农村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按其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的总收入(扣除直接生产经营成本)除以核定的家庭人口数确定。
政策来源: http://www.cq.gov.cn/zqfz/shfz/mz/202008/t20200831_7828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