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洛阳护照过期换领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市民之家接待大厅(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和开元大道交叉口);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区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美术馆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洛阳护照过期换领地点一览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洛阳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0379-6313323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市民之家接待大 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和开元大道交叉口
电话:0379-6598710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西工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美术馆路与滨河路交叉口
电话:0379-6313623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邙山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经八路与状元红路交叉口南200米邙山公安分局内
电话:0379-6303644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分局出入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九都东路君河湾西门北50米
电话:0379-6313550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涧西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滨河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美景嘉园营销中心4楼
电话:0379-6017595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区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大港路与维一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379-6696210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城黄河大道355号
电话:0379-6793839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城黄河大道(原310国道)426号交警二中队院内
电话:0379-6011188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君山东路县公安局大楼一楼
电话:0379-6313955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夏季15:00-18:30 冬季 14:00-17:30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城关镇行政路19路
电话:0379-6313904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洛峪新村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电话:0379-63131065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夏季15:00-18:30冬季14:30-18:00
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县公安局大楼一楼
电话:0379-6313002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夏季15:00-18:30冬季14:30-18:00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城关镇公安路85号
电话:0379-6313058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夏季15:00-18:30 冬季 14:00-17:30
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城关镇商都东路(县公安局北侧)伊川智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电话:0379-6313862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夏季15:00-18:30冬季14:30-18:00
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首阳新区永宁路首阳大厦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379-6771068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滨河北路火炬大厦洛阳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64号窗口
电话:0379-6995262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六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扩展材料
洛阳护照过期换领需要什么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
(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
(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
(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