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佛山市南海区办理高技能人才入户卡需要符合条件的人携带《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原件)、申请人户口本(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交窗口工作人员复印后退回),非本人办理时需要委托文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交窗口工作人员复印后退回)等。
办理材料:
1.《佛山市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意向登记表》 一式一份 (原件); (必选)
2.申请人户口本 (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必选)
3.申请人 身份证 原件(交窗口工作人员复印后退回), 非本人办理时需要委托文件及经办人身 份证 原件(交窗口工作人员复印后退回); (必选)
4. 职业资格证书 (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必选)
5.申请人在佛山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仅交原件核验);(必选)
6. 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 自主创业者的工商营业执照 )及参加社会保险证 明(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可选)
7. 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可选)
8. 随迁家属资料( 1、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 份)。2、配偶随迁的:申请人结婚证、配偶户口簿、配偶身份证;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申请人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子女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或出生医学公证书; 共同居住父母随迁的:父母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父母户口簿、申请人出生证或出生医学公证书;) (可选)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受理(收件)机构提出申请;
2.由受理机构统一审核,经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发出《高技能人才入户卡》;
3.申请人凭该入户卡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注:
1. 本事项按照三级 审核, 审批人 按照权限 分别 在纸质审批表的“审批意见”中签上审批意见、自己的姓名和审批日期。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受理并发出受理回执(电子监察系统受理),在 审批 表上填写初审意见;
(2)复核:审查申请资料,在 审批 表上填写复核意见(电子监察系统承办);
(3)终审:在审批表上填写终审意见(电子监察系统终审, 加盖“佛山市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专用章” )。
(4)办结:受理人员办结(电子监察系统办结),告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
2.签发入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