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挂失之日起,为期1个月的挂失期内可凭身份证免验证密码办理医保现场结算;超过挂失期未办理补卡手续的,不可办理保现场结算。
1.从办理挂失之日起,为期1个月的挂失期内可凭身份证免验证密码办理医保现场结算;超过挂失期未办理补卡手续的,不可办理保现场结算;挂失后如解除挂失的,挂失期终止,按“已发卡、已激活”的参保人就医要求办理密码验证操作。
2.从办理补卡之日起,为期2个月的补卡期内可凭身份证免密码办理医保现场结算;补卡期内已领取新换卡或超过补卡期的,需凭社保卡并验证密码通过后才可办理医保现场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