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保险费补缴条件的参保人携带《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前往到社保局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十五个工作日内会得到办理结果。
办理条件
(一)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补缴不足的缴费年限;
(二)已经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未按规定逐年缴费,可补缴中断的缴费年度。
办理材料
(一)《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齐证件材料到社保局服务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步骤: 社区(村级)服务窗口受理(5个工作日)→街道办(乡镇)事务所初审(5个工作日)→县、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核定(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