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深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执行期限: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2020年3月至12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我市失业补助金申领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文件出台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以下渠道自助申领失业补助金:
市社保局官网社保个人服务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