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预申请网站申请,常年可以申请;审档需要到现场在人力资源中心上班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00-17:00 (节假日除外)期间办理。
一、预审
(一) 申报个人信息
申请个人在“东吴人才热线”官网 http://www.dwrc.com.cn/ ,凭账号、密码登陆个人服务账号,进入人才落户申报平台 ,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并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注意:如果是以职称为申报条件的,需要您携带与职称相关的材料 (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及《苏州市人才落户职称证书审核表》(附件1)至人力资源管理科办理职称鉴定后才能申报,办理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商务中心B做718室)
(二)预审。 我中心工作人员自收到预申报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其中:对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申请的材料,由我中心工作人员转递至我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中心或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材料审核手续,材料反馈后我中心再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
(三) 转档
申请个人在预审通过后,进入账号申请转档手续。我中心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转档审批,审批完成后,可进入个人服务账号自助打印《调档函/商调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商调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自助打印《 调档函 》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 及《调档函 /商调函 》 前往我中心( 吴中区越溪街道塔韵路 178号3楼 )办理]。
二、公示
1.社会公示。 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在我中心网站 http://www.dwrc.com.cn/ 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我中心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并告知核实结果。
三、 审档
申请个人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审核缺少关键档案材料的由我中心出具《苏州市人才落户缺少档案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本人应作出书面知情说明并提交《承诺补充档案材料书》。
但对以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作为申请条件的,档案里反映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应当齐全,真实、有效。
四、材料提交
除预申请时已提交的合规材料外,申请单位应在在预审通过、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进入个人服务账号,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内户口迁入提交《电子准迁证申请书》(附件9);
2.补正的其他材料;
五、申请 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内确定受理或不受理。对符合落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的进入审核流程。
对不符合落户条件的或存在《细则》第三条第四款第三点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六、 审核和审批
材料齐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组织审核和审批。对初审、复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在我中心负责人同意后签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此表格系统将自动生成),并转递至拟落户地公安机关。
七 、户 籍 迁移
拟落户人员根据公安机关的告知和《细则》第三条第六款的要求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
【申报网址】 http://www.dwrc.com.cn/
【申报网址】 http://www.dwrc.com.cn/
【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服务电话】0512-65256937 0512-66056835
【公示网址】 http://www.dwr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