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护照补发和换发的区别:办理条件不一样,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申请补发;换发护照的条件是证件过期、签证页使用完毕、重新采集指纹等情形。
㈠ 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
㈡ 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⑴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⑵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⑷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⑸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㈢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⑴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⑵无法证明身份的;
⑶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⑷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⑸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⑹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⑻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