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转诊转院手续:持市内转诊转院材料到转入医院医保科或参保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出院结算:办理出院手续一般情况是指医院进行费用结算,其中,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报销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应该由个人自负的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结算。
转诊转院手续:持市内转诊转院材料到转入医院医保科或参保的社保分中心办理。出院结算:办理出院手续一般情况是指医院进行费用结算,其中,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报销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应该由个人自负的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结算。
相关政策:
一、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因诊疗需要,经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办理转外就医手续,转往异地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 办理材料
① 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② 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③《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
三、 办理流程
(一) 转诊转院手续:
持市内转诊转院材料到转入医院医保科或参保的社保分中心办理。
(二) 出院结算:
办理出院手续一般情况是指医院进行费用结算,其中,应该由医保基金支付报销的费用,由医院与社保中心结算;应该由个人自负的费用,由个人与医院结算。
四、 办理时限与费用
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办理费用:免费。
五、 责任医院名单
常见问答:
参保人员住院个人需负担哪些费用?
1.起付标准以下的金额;
2.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金额;
3.个人增负部分的金额;
4.自费部分的金额;
5.拒付金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申报结算的,其拒付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负担;个人办理申报全额垫付住院费用结算的,其拒付金额由个人负担);
6.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金额;
7.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