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受理条件: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或因错误登记,需要更正项目的,可以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广州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条件
答:受理条件: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或因错误登记,需要更正项目的,可以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办证人公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临时身份证、户口薄、驾驶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就读学校、宾馆酒店出具住宿证明等)。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人到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点申办居住变更。
2.居住证变更条件审核。
3.居住地街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受理并变更。
申请材料
1、《广东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更正申报表》、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广东省居住证由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印制,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收到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相关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受理,出具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参考资料: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TE4401120074856370544210603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