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武汉目前限购。限购范围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七个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以及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本市户籍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
一、武汉市住房限购范围:
1、七个中心城区: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3、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二、武汉限购政策原文
武汉市房管局关于扩大住房限购范围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18-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武房发〔2016〕102号
各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决定扩大我市住房限购区域。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我市住房限购范围除七个中心城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外,新增东西湖区、江夏区、黄陂区的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为:
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京珠高速以东、沪蓉高速以南、府河及宏图路以西);
江夏区纸坊、庙山、大桥、藏龙岛片(江夏区107国道以东、沪渝高速以北);
黄陂区盘龙城片(武汉外环绕城高速以东、后湖以南、岱黄高速公路以西、府河以北)。
二、 上述区域住房限购措施按《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规定执行。
三、 上述区域住房限购措施自2016年12月2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