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招生范围为原五百户镇二百户村、三百户村、北胖村、大水头村、金庄子村、水峪村、段庄子村、燕山村、黑石岩村、看花楼村、水泉村、小水头村、赵家铺村、大丰沟村、刘家埝头村、前漳泗河村拆迁村村民子女;别山镇洞子峪村、东河套村、西山一村、山下屯村、十百户村、翠屏山村、八里铺村、大云寺村、小云寺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招生范围:
1.原五百户镇二百户村、三百户村、北胖村、大水头村、金庄子村、水峪村、段庄子村、燕山村、黑石岩村、看花楼村、水泉村、小水头村、赵家铺村、大丰沟村、刘家埝头村、前漳泗河村拆迁村村民子女;别山镇洞子峪村、东河套村、西山一村、山下屯村、十百户村、翠屏山村、八里铺村、大云寺村、小云寺村拆迁村村民子女。
2.西起中昌路东至二六九路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相关政策
1.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2.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先安排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学生入学,再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学生入学。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5.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镇乡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镇乡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6.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片区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
7.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有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通过区纪委移交其所在单位纪检组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区教育局移交其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处理)并列入“教育诚信记录”。
8.2020年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