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达通肖锋:2号公告对外贸B2C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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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从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公告在小额外贸、外贸B2C等企业中引起了热切关注,普遍认为可能是对在线外贸、尤其是外贸B2C的一次松绑。

对此,网顾问、深圳一达通公司副总裁肖锋坦言,2号公告只对相当规模之上的出口企业比较有利,对外贸B2C、外贸小额B2B平台等影响有限。

肖锋对网表示,根据我国的相关政策,跨境交易(含投资、贸易及消费)所需资金是不可以自由流动的,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流动,出台这些规定的部门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外管局出台的管理规定,是与海关、国税的作业流程密切相连的,比如,出口退税,就必须满足“二单一票”(通关单、外汇核销单、进项发票)齐全合法,才能拿到退税款。此次外管局2号文件,其性质不是取消外管政策,而是改进外管监管流程,以更适应当前海内外贸易形势的发展。

肖锋表示,就2号公告的试点政策而言,眼下来看,只对出口企业(虽然也包括中小企业,但起码要在年出口额过千万人民币)有利。而国内主流的资讯类外贸B2B、小额外贸、外贸B2C,要么由于出口规模有限,要么还不能算正规出口,因此影响十分有限。“哪怕交易额过亿,但只要属于‘买单出口’的平台,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1年第2号,以下简称“2号公告”),决定改革我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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