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公租房申请时间不定,最新一批公租房的租赁方案在“厦门安居集团”首页公示,网址:http://www.xmanju.com/
办理条件
(一)各类人才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经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或者入选区级以上(含区级)各类人才计划、人才工程、人才项目;
4.未享受政府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5.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二)在厦稳定就业的其他无住房职工申请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人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3.符合具体批次的所属行业、工作岗位、社保缴交等其他要求。
办理材料 ( 材料下载请点击 )
1.申请表;
2.符合申请条件的职工名单或者申请需求及有关证明材料;
3.租赁方案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步骤一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步骤二
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运营企业应当当场受理,并发放申请顺序号;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当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步骤三
运营企业应当在受理申请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步骤四
运营企业应当在审核截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分配方案,组织各单位协商确定各单位的房源租赁数量,并签订租赁合同。
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运营企业采用下列方式之一确定各单位的房源租赁数量并签订租赁合同:
1.以各单位经运营企业审核后的房源申请数量,采用一个号码对应一套房源指标的摇号方式确定各单位的房源租赁数量;
2.按照比例确定各单位的房源租赁数量,各单位房源租赁数量=审核后的各单位房源申请数÷审核后的所有单位房源申请总数×该批次总房源数,取整数;
3.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各单位根据其审核后房源租赁数量按照选房顺序号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4.运营企业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也可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各单位房源租赁数量,该确定方式应当报经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根据房源供应情况,批次租赁方案可以设定每个单位的最高申请数量。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审核:5个工作日;提出初步分配方案:5个工作日
费用: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不作调整。
2、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向运营企业缴纳租金。单位集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单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
3、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优惠款一般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30%,具体项目的租金优惠标准由运营企业在批次租赁方案中明确并公布。
注意事项
租赁期间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返还租金优惠款:
(一)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未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经运营企业书面发函催缴后仍拒不缴纳的;
(七)未按期腾退公共租赁住房的;
(八)租赁合同约定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