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流程: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房管局官网”)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然后初审,复审,联审,终审。
西安D类人才人才安居房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三)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四)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享受安居政策的人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发放补贴资金或退出实物配租:
(一)弄虚作假、违规申请或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二)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或被取消人才资格、收回人才认定书的;
(三)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或未实际居住的;
(四)擅自将人才安居房转租、转借或改变房屋用途、结构的。
(五)婚前夫妻双方均以个人名义享受安居政策的,婚后停止标准较低的一方的安居保障;
(六)其他应停止发放补贴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