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失业补助金是每个月25号后到账。自审核通过次月起按月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
发放期限
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只可申领1次。
自审核通过次月起 按月发放 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无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发放标准
对2019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150元/月计发;
对2020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500元/月计发,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按350元/月计发。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档失业补助金标准一致。
停止发放情况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