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们看来,作为下属,他们能做的只有一件事——执行上司的决定,哪怕是明明知道这一决定违背了社会道义也坚决执行。
不久前,该集团的董事长被判处死刑,而那些生产有害奶粉的工人们却保住了工作,继续工作在生产线上。这引发了我们的深思:该集团奶粉事件难道真的仅仅是管理者的问题?难道那些生产一线的人员丝毫没有责任?
如果仅仅因为他们“只是”执行者,“只是”听从命令的人,他们就可以置身事外,那么,是否也意味着在别人的指示下杀人是不犯法的?
是的,作为下属应该服从上司的指示。但是当一名拥有职业操守的员工面对一项错误的指示时,他绝对不会盲目服从。如果上司强迫其执行,他至少有两个选择:一、选择离开,所谓“有道则见,无道则隐”,与其处身于一个罪恶的组织之中,还不如提早离开;二、拒绝执行,坚决不做违背道义的事。
无论是选择离开,还是拒绝执行,目的都只有一个——不做违背道义的事。对于职业人来说,这便是守正的最好体现。
孔子的观点同样如此,他认为做一名下属最重要的便是遵循道义。
一次,季子然问孔子:“子路、冉有可以说是大臣吗?”孔子回答说:“我以为你问别的问题呢,原来是问子路和冉有。所谓大臣,是以道义侍奉国君,如果行不通就辞职不干。现在的子路和冉有,可以说具备了做大臣的条件了。”季子然又问:“那么,他们会顺从上司吗?”孔子说:“如果要杀父弑君,他们是不会顺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