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亲属关系证明;2.陪同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3.往来港澳通行证;4.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5.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6.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证;7.就业、就学证明;8.监护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需要材料
1.亲属关系证明
2.陪同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3.往来港澳通行证
4.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5.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6.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7.就业、就学证明
8.监护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
9.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10.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长期居住证明
11.居民户口簿
12.监护人委托书
13.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的定居证明
1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15.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簿)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深圳市公安局民生警务平台(网址:http://ga.sz.gov.cn/)或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服务号,网上办理仅限深圳户籍居民再次申请夫妻类往来港澳探亲签注;
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按照操作提示填写信息,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的,即受理成功,发送受理编号短信。
4.审批:市局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5.办结:2个工作日内签发证件。
6.送达方式: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递交申请的深圳市行政务大厅出入境服务厅、邮递领取或者自行打印签注。
注:1.非广东省户籍居民10个工作日办结
2.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调查的,调查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