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金华市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其他实习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1.实习期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
本科生每人每月补贴800元;
其他实习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2.实习期结束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人员,补贴标准上浮50%。
3.企业为实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等综合商业保险的,保费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实际保费低于100元的按实补助)。
4.单个大学生的实习补贴期不超过6个月;实习补贴与见习补贴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