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指的是税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时,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税前还是税后?
是 税前 。
北京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保月缴费基数一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
1、职工上一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2、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
3、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时,工资总额如何确定?
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工资总额按照《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按照《关于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号)文件规定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额中应扣除以下项目:
①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
④过节费;
⑤伙食补助。
企业单位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总额中应扣除以下项目:
①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贴;
②按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
③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