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双方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且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前往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双方依法登记结婚,至今仍维持该婚姻状况,并且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前往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国际婚姻办理结婚登记的问题?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