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时已取得海曙区常住户口;单身申请的需年满28周岁;||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大榭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等。
宁波海曙区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条件: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时已取得海曙区常住户口;单身申请的需年满28周岁。
(二)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大榭开发区(简称市区,下同)行政区域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四)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已列入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应按征收(拆迁)规定办理,征收(拆迁)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请,征收(拆迁)安置后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