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具有南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南京居民养老保险: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群:
具有 本市户籍 ,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
以下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
(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人员。
参保手续:
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持 本人身份证 至 户籍所在街道(镇)或社区(村居)经办机构 ,填写《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政府补贴标准:
政府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人员个人缴费给予补贴, 多缴多补 。对民政、残联、扶贫办等困难人员认定部门确认的困难人员,由区政府或街道(镇)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