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港澳通行证办理逗留签可携带港澳通行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有户口提供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出广州市任一出入境办理点填写出入境申请表,现场递交材料后办理,办结后缴费领取回执,审核通过后通过办理前选择的窗口领取或邮递方式之一领回证件即可。
居民在广州办理逗留签的指南如下:
一、 办理条件
㈠可以申请条件:
⑴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
⑵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可以申请港澳逗留签注;
⑶不属于法律禁止人员。
㈡不可申请条件:
⑴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
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
⑶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㈢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二、 办理材料
⑴广东省户籍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⑵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领取或网上填写打印)、港澳通行证原件;
⑶《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⑷广州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
⑸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⑹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⑺持外地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三、 办理流程
第一步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网址: http://gdga.gd.gov.cn),按要求逐项填写后,提交逗留签注申请,获取网上受理回执号。
第二步
3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回执号上网查询审批结果。
第三步
选择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的,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单位派遣函自行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步
如选择速递的,等候速递公司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办证费用。
办理时限与费用
⑴时限:
广东省户籍: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20个自然日;
加急:5个工作日。
(调查时间不计入)
⑵费用: 一次15元,二次30元。
四、 材 料下载
五、 查询预约
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
第一步: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点击“网上预受理”;
第二步 :申请人按提示填写所需的申请,并提交申请,系统自动生成预受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