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文件。办理要件: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3、《不动产权证书》;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等。
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文件。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不动产权证书》;
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
5、《不动产权证书》未发的,须另外提供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
6、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外地户籍证明;
7、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