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长沙高校职业学生录取落户条件:
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
二、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在省内迁移的为居民户口簿内页,下同);
三、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录取花名册);
四、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办理流程:
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
办理时间:
【上班时间】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