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省内居民,可在三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省外居民,取得三亚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在居住地落户。
三亚户口迁入条件
(一)省内居民,可在三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城区、建制镇的社区落户)。配偶、子女、父母可办理随迁。
(二)省外居民,取得三亚居住证并参加海南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社区落户。
配偶、子女(未成年子女或成年在校生子女)、父母(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或者已离(退)休的干部、工人)可办理随迁。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或公安行政审批办公室(公安局内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或公安机关设立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办公室,下同,以下简称行政审批办)申请,填写《公民户口迁移审批表》,公安派出所、公安办证中心、行政审批办户籍民警审核可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