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借书证可以退,还清图书、结清与图书馆有关的费用后,须由本人持读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二楼总服务台,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代办相关手续,需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退证手续
1.还清图书、结清与图书馆有关的费用后,须由本人持读者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二楼总服务台,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退还押金手续。
2.代办相关手续,需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在2012年12月3日以前办证的读者,退证时还需携带办证押金条。
4.新办读者证需使用3个月后方可退证。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持证人应对其读者证及所借文献负责。
2.读者须持新馆读者证方可在馆内借阅。旧馆读者换证,须归还所借书刊,凭旧证、原押金收据、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二楼咨询办证处或总服务台办理更换新馆读者证的相关手续(旧馆少儿证须先退证,再根据需要办理新证)。
3.本馆一、二、三楼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在馆阅览不外借,无需办证。
4.请妥善保管读者证,保持卡片清洁,勿折勿污,避免接近带磁性的物质或接触尖硬物质,避免至于高温、潮湿环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