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到底旷工几天被解雇才合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案例一
张某在休假结束,收到《假期结束通知》后,未在收假当天回公司上班,且未能说明原因。
公司根据制定和公示的《员工手册》规定,认为张某无故旷工一天,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并未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院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无不当。
案例中,张某因旷工一天被辞,这合法吗?
人们通常认为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的规定最早出现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内容,但已经被废止。
而现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制度都没有规定具体天数,只是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里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旷工一天是否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依赖于用人单位下发、并且员工已签收的规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
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也就是说,“旷工多少天被辞”具体由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决定。但公司规章必须向员工公示以及员工确认,否则公司规章不受法律保护。
公司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中无“旷工一天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明确规定,那么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构成违法,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以上述案例来看,如果张某的公司公示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旷工一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员工也已经确认,那么,旷工一天被辞是没有问题的!
但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企业以旷工3天作为可解雇的尺度。
Tips:计算旷工的天数应当是工作日,企业在统计旷工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同时,“员工旷工一天扣三倍工资”的情况,与“旷工解雇”处理方法同理。
如果公司没有关于旷工惩处的明确规定,该如何处理?
案例二
广东某司员工杨某无故缺勤5天,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因杨某与公司意见不合,请求仲裁机关判决。
依据当地法规,仲裁机关判决认为杨某已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具有正当合法性。
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中关于【旷工解约的认定】:
对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已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无规定而劳动者擅自离岗连续超过五日,或者六个月内累计超过十日,用人单位据此以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予支持。
所以当公司无明确规定时,以当地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旷工证据如何收集
1.打卡记录、请假邮件和各类聊天软件记录;
2.出现旷工情况后,及时出示正式文件让员工签字确认(此条在累计旷工时超有用);
3.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的旷工给单位照成了实际的损失,并且单位能出具证据,证明确实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还没有旷工相关制度的HR宝宝们可长点心,赶快制定相关制度吧!免得到时候撕逼麻烦哟~
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一定要公示相关制度,也最好别规定旷工1天就解雇。同时,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公司应多考虑员工实际情况,更人性化,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