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用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单位职工集中造册,连同单位组织机构材料一起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申报、复审。
合肥新就业人员公租房去哪申请
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对照申请条件,向用人单位提交对应的《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身份、婚姻、学历(新就业无房职工)、社保或公积金、劳动(聘用)合同、住房租赁备案证明、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原件材料予以初审并留存复印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日)。
用人单位将初审通过的单位职工集中造册,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连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审核确认的劳动合同和身份、学历、婚姻等材料,向注册地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申报、复审。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户籍或居住1年以上;
2.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未满5年;
3.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有手续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截至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期限满1年)或人事部门的证明,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提供材料
(一)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
3、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4.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6.申请人的银行账号或卡号(由用人单位注册地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开户行)。
7.在市区内无住房证明。
8.住房租赁备案证明材料(申请租赁补贴保障方式,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在配租轮候期间领取租赁补贴的,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9.优先保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0、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11、新就业无房职工需提供全日制中专以上毕业证书。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申请人所在单位准备的材料:
1.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及明细汇总表。
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缴交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租赁补贴保障标准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租赁补贴保障标准分别为300元/月.户和200元/月.户,连续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实物分配
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分类轮候制度。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或委托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部门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的筹集情况,按照抽签、摇号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确定资格和选房顺序。
准予实物配租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在本辖区内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区级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三方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