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温州结婚证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等资料,到初次领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证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同时申请人提供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档案证明及当事人的有关声明,为其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温州结婚证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等资料,到初次领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证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同时申请人提供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登记机关可以根据档案证明及当事人的有关声明,为其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
补领结婚证的需提供近期双人半身免冠合照三张(照片背景为蓝色或者红色,粘帖尺寸长×宽:(60×40mm);
补领离婚证的提供近期同底单人半身免冠照各2张(照片背景为蓝色或者红色,粘帖尺寸长×宽(35×45mm)。一般情况下,双方申请人亲自到场,如一方确有困难不能到的,可写委托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由另一方申请人代为办理。
注: 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温馨提示: 补办结婚证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办理的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婚或已经丧偶,就不能再补发结婚证,如果申请人因各种原因需要用结婚证的,申请人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出具结婚登记证明并根据需要进行公证;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