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长春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存量房)提取条件的企业职工,职工持身份证等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长春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存量房)提取条件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间隔12个月以上;夫妻可同时提取,但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12个月还款额)
长春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存量房)证明材料:
借款合同、有“已抵押”字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无“已抵押”字样的还需同时提供反担保合同)
最近两个月正常还款证明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损告。(非长春市辖区购房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房屋所在地的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