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今年8月26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解读《关于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的公告》,并介绍全省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挂牌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济宁电动车上牌公告
8.26,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由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解读《关于全省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的公告》,并介绍全省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挂牌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
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2018年5月5日发布,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2019年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等工作。省公安厅积极行动,在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会签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并在淄博、泰安、德州等地先行试点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反映良好。
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省公安厅确定,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试点,待公开征询群众意见后,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
自2019年8月26日起,在全省16市各选择1个县(市、区),开始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