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双方的有效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现役军人需提供:军(警)官证、士兵证、身份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当事人提交3张2寸(红底或蓝底)双方近期半身冠合影照片。
1、双方的有效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现役军人需提供:军(警)官证、士兵证、身份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红底或蓝底)双方近期半身冠合影照片。
4、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薄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应与当前一致,居民身份证与户口薄信息不一致或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正和补办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