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教育局发布了《南朗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规定了今年南朗镇初中新生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报名指南等政策信息。初中一年级: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本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本市外镇在南朗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适龄子女等。
南朗镇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山市 2020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2020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年满六周岁,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小学 2020 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 本镇户籍人员(即父母或一方是南朗户口,而子女非南朗户口)的适龄子女;本市户籍(即本市外镇)在南朗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本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 1 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南朗镇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本镇今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积分生。
(二)各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招生规模
(三)入学程序
1.网上登记信息(5 月 22 日--6 月 3 日)。
2020 年南朗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 生登记时间为 5 月 22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初中新生登记时 间为 5 月 25 日 9 时至 6 月 3 日 24 时。法定监护人须在这期间登 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 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包括:①本镇户籍的适 龄儿童少年,需上传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居住 的房产证等;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上传资料以及户口簿、居住的房产证等;③本镇户籍人员,即父 母,或一方是本镇户籍,而小孩非本镇户籍的适龄子女,上传户 口簿、出生证、身份证、居住的房产证等;④本市外镇人员,按 本方案“二、公办学校招生办法”中招生办法对象的条件上传资 料外,还要上传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出生证、身份证等;⑤积分 入围学生,需上传积分回执、小孩及父母户口簿、出生证、身份 证、居住的房产证等)。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本镇招生方案, 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附件中“政策优 待人员”类别)和选报本镇区,已在南朗镇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南朗镇。
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法定监护人,可到本镇设置 的原小孩就读的幼儿园、小学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
2.信息审核(5 月 22 日--6 月 10 日)。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 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镇教育部门和学 校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 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或学校) 通知监护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 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
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 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
在 6 月 10 日前,镇完成符合条 件的新生入学信息审核。
3. 志愿填报。
①通过信息审核,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 所选报的镇区(或市直属学校)安排其入学。
②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 6 月 13 日 9 时至 6 月 1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 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 6 月 18 日 9 时至 24 时调整志愿。
(四)学位安排。
1.市直属学校学位安排 镇区 6 月 21 日前核实拟参加市直属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 名单,6 月 22 -26 日公示,市 7 月 3 日进行现场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南朗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7 月 10--20 日通知)
①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有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 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各学校的招生范围,由相应的学校录取。确需 跨地段学校就读的,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段适龄 儿童入学,再考虑本镇户籍儿童申请跨地段学校就近入学。
②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 核,统筹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③本镇户籍人员(指父母,或一方是本镇户籍,而小孩非本 镇户籍)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统筹安排镇内公 办学校就读。
④本市外镇。本市外镇户籍人员子女申请跨镇区就读我镇公 办学校,在我镇公办学校学位盈余的情况下,需提供以下证明材 料方可认定为确需跨镇区就读:南朗镇产权房屋(商住用途的不 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且工作(提供社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均 需满一年。本市外镇的适龄子女,由镇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统筹 安排镇内公办学校就读。
⑤积分入围学生。申请办理流动人口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符 合积分条件,排名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内的(小学一年 级 380 人,初中一年级 331 人),由镇招生领导小组核定,报镇党 委会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高新、规模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生。需符合政策条件 和标准,原则上只安排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由镇经信局审定,报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登记,由镇招生领导小组 呈报党委会,统筹安排入读镇内公办学校。 南朗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 学分配情况,报镇党委会审议后,于 7 月 20 日前将审核分配学校 结果通知家长。
(五)入学注册(7 月 20 日--7 月 30 日学校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 7 月 3 日 17 时 至 7 月 4 日 24 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 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 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 南朗镇公办学校 7 月 30 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
监护人应 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注册时各小学、初中需同时查验 新生的预防接种证,督促法定监护人在 8 月 31 日前完成子女免疫 接种或补种疫苗。
(六)信息补报。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 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 8 月 1 日 9 时至 8 月 24 日 24 时在登录“中 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审核通 过后,由镇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学校,并于 8 月 31 日前完成注 册工作。
三、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各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制度,以及落实“一人 一籍,籍随人走”的管理要求。
2.镇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760--85217321,0760--85215208。
3.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南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