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审核通过的,直接将失业补助金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的金融账户或银行卡;对审核不通过的,当面或通过网站平台反馈的方式告知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750元/月;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450元/月。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审核通过的,直接将失业补助金发放至 申请人市民卡的金融账户或银行卡 ;对审核不通过的,当面或通过网站平台反馈的方式告知本人。
申请审批结果查询:
通过“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 http://si.12333.gov.cn )—— 失业待遇申领 —— 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入口办理,审核结果可通过“ 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审核结果查询 ”模块查询。
南京2020年3月到失业补助金政策开始实施期间的失业补助金可以申请补发吗?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 2020年12月底 前 提出申领的,其2020年3月至政策开始实施期间应享受的失业补助金、价格临时补贴 给予补发 。
申请条件 :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最长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点击查看: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点击查看: 南京失业补助金怎么办理(网上办理+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