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节假日除外)
保定交警大队上班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节假日除外)
拓展内容:
保定违章网点处理
办理材料:
1、行驶证原件;
2、驾驶证原件。
办理流程 :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以上情形办理后,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