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取消上海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取消上海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一、 自2019年4月30日起,取消上海市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企业)在上海市银行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中国人民银行不再核发开户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不再作为企业办理其他事务的证明文件或依据。
二、企业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银行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资金收付业务。
企业申请变更取消许可前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应当交回原开户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