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1日-7月31日,9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积分结果并打印。
1.申请人(积分达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①子女父母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②申请人的户口簿、被监护人的户口簿、司法部门出具其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居住证积分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6月1日-7月31日,9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陆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查询积分结果并打印;居住证积分集中受理地点: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咨询电话:028-96536、028-64733986。请2021年申请子女秋季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员按要求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4.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信息(小学一年级新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