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家长百度搜索并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
规范执行招生程序。
1.公布招生入学信息。在招生工作会后,我委将利用相关媒体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要求等相关信息。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于6月18日前将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简章等招生材料以教管这些年、直属学校为单位报送基教科凡莺办公邮箱,6月30日前通过相关媒体、学校校外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
2.信息采集。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教育公平服务水平,重庆市从2019年开始启动线上线下双通道方式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信息采集。6月15日至19日,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各学校按照公布的招生工作要求,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未在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于暑假放假后一周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对应的片区学校进行现场登记和资格审核。
3.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除外)于放假后一周内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此之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招生,所有小学严禁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所在招生范围的公办学校按相关规定开展招生录取,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受应当在本区域内就学的学生和区教委统筹安排的学生。各校于8月20日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